2020年6月4日旺角朗豪坊外有巿民發起六四悼念活動,有群眾在亞皆老街用雜物堵路。兩名男子被指當晚以圍欄堵路及拒捕,早前同承認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3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案中一名58歲被告被判囚7個月,另一名被告獲准保釋至3月30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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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雨釗(58歲、送貨員)及曾子良(55歲、物流公司東主)早前承認於2020年6月4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附近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案發當晚警方在朗豪坊一帶埋伏,防止入夜後有示威者進行非法活動,及後有示威者到場悼念,他們持白色蠟燭及打開手機電筒,有人高叫「光復香港」及「香港人建國」等口號,及後散去。
法官林偉權向劉雨釗判刑時指,案發當晚現場只餘下被告等數十名人士,劉雖然只是作出堵路行為,涉案範圍有限且時間短,但不可忽視非法集結隨時可演變成暴動,量刑須具阻嚇力,考慮到被告於開審前一天認罪,可獲五分之一刑期減免,判囚7個月。
法官另批准曾子良將判刑押後6周,待被告完成公司貸款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