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歲女子在去年臨近中秋節期間,在沙田駕駛學院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駕駛考試,惟因在泊位試中犯嚴重錯誤,被判予不合格。她其後圖向考牌主任提供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欲換取駕駛考試合格被舉報,今日(12日)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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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李正春被指於去年9月14日,到位於沙田的香港駕駛學院內的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駕駛考試,期間在考泊位試時犯下嚴重錯誤,被主考的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評予不合格。女子遂向考牌主任提供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欲以換取駕駛考試合格。考牌主任之後在考試紀錄中附上貪污備註,及向運輸署匯報事件。
女子當日隨即被廉署拘捕,目前已獲准保釋。她今日被正式起訴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將在周四(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