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前公務員於前年12月,四度身穿黑色衣物,在法庭內旁聽反修例及國安法案件審訊。他今日(2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蔑視法庭,被判囚2個月,緩刑2年,及須支付訟費31萬。控方律政司在庭上指,「旁聽師」本身已屬一種抗議手法,有意測試法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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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12月期間,多次以黑衣及黑帽打扮現身法庭。其中一次他想入庭,被保安阻止時仍強行進入,並要求庭內的法官李運騰表明,是否不准穿黑衣的旁聽人士進庭,期間聆訊一度暫停10分鐘。被告能成功進庭旁聽,離開了法院。其餘3次旁聽時,被告以持醫生證明為由,獲批准繼續戴黑色帽,當中一次杜麗冰法官要求保存該項證明文件記錄。
這是律政司首次以蔑視法庭對「旁聽師」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