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男侍應與女友分手後,涉嫌4度與胞妹進行性行為,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男子今日(3日)於高等法院承認4項亂倫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一(6日)判刑,期間需要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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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現年29歲匿名被告,以代號英文字母T.T.C. 作代號。被控於2017至2019期間在小西灣某單位與同住的X4度性交,而被告知道X為他的胞妹。法官指,事主的創傷報告提到X事後承受傷害,與被告承認佔X便宜說法脗合,與辯方求情指兄妺關係「親密得過火」有矛盾。
案發於2017年某日,被告與當時14歲的X於上址沙發上看電影,被告稱自己的性器官有反應,然後擁抱X,其後再發生性行為,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和射精,事後各自回床。再於2019年11月至12月某日,被告與女友分手後,3度與X性交,過程中也沒有使用安全套,期間X亦有為被告手淫。
案件編號:HCCC 2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