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周六(2日)在社交平台表示,以涉嫌違反《貓狗規例》(第167A章)落案起訴3男1女非華裔人士。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署方表示,根據規例,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或貓肉作食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漁護署連同食環署及警務處周四(29日)突擊旺角上海街一間無牌餐廳,檢獲約35公斤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貓肉、煮食用具,以及寫上售賣狗肉貓肉的越南語餐單,拘捕4男1女越南籍人士,4人持行街紙,1人為非法入境者。漁護署安排有關肉類化驗。
據傳媒報道,漁護署較早前向警方提供線報,指發現上址單位內,有一名50歲越南籍男子出售狗肉,16至43歲的2男1女持行街紙人士負責傳菜,該無牌餐廳已營運約半年,只招待同鄉。
#越南籍 #賣狗肉貓肉 #漁護署 #落案起訴 #狗 #貓 #旺角 #上海街 #無牌餐廳 #行街紙 #非法入境 #只招待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