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5人涉《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今早(11月19日)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戴耀廷刑期最重判囚10年,另外兩名抗爭派何桂藍和鄒家成各囚7年和7年9個月,與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趙家賢和吳政亨刑期相若,成為初選案中刑期較重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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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清晨,有數以百計市民輪候旁聽。包括多名社民連成員、一眾被告親友及逾10名多國領事代表,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法國、德國、瑞士及奧地利等。歐盟代表指,歐盟及其成員國關注在《港區國安法》及其他相關法例下,47人案對香港民主派政客及社運人士的影響。司法機構需要對有興趣聽審的人士保持公開及透明態度,而在全球各地聽審代表歐盟及其成員國關注人權及法治。
45名罪成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開庭後,被裁定為「首要分子」的被告戴耀廷刑期最重,判囚10年,判詞指他是謀劃發起人,提供平台給有意否決財政預算案的人,「初選」後沒有停止參與。
3名從犯證人趙家賢、區諾軒及鍾錦麟亦是「首要分子」,分別判囚7年、6年9個月、6年1個月。
以下是47名罪成被告判刑結果一覽:
(認罪被告)
戴耀廷 10年
區諾軒 6年9個月
趙家賢 7年
鍾錦麟 6年1個月
袁嘉蔚 4年3個月
梁晃維 4年11個月
戴耀廷 10年
區諾軒 6年9個月
趙家賢 7年
鍾錦麟 6年1個月
袁嘉蔚 4年3個月
梁晃維 4年11個月
徐子見 4年2個月
岑子杰 4年3個月
毛孟靜 4年2個月
馮達浚 4年5個月
劉澤鋒 4年5個月
黃之鋒 4年8個月
譚文豪 4年2個月
李嘉達 4年3個月
譚得志 4年5個月
胡志偉 4年5個月
胡志偉 4年5個月
朱凱廸 4年5個月
張可森 4年11個月
黃子悅 4年5個月
伍健偉 5年7個月
尹兆堅 4年8個月
郭家麒 4年2個月
吳敏兒 4年5個月
譚凱邦 4年3個月
張可森 4年11個月
黃子悅 4年5個月
伍健偉 5年7個月
尹兆堅 4年8個月
郭家麒 4年2個月
吳敏兒 4年5個月
譚凱邦 4年3個月
劉頴匡 4年5個月
楊岳橋 5年1個月
范國威 4年2個月
呂智恆 4年3個月
楊岳橋 5年1個月
范國威 4年2個月
呂智恆 4年3個月
林景楠 5年2個月
岑敖暉 4 年 6 月
王百羽 4 年 3 月
王百羽 4 年 3 月
(不認罪被告):
吳政亨 7年3個月
鄭達鴻 6年6個月
楊雪盈6年6個月
彭卓棋 6年6個月
何啟明 6年7個
黃碧雲 6年6個月
施德來 6年7個月
何桂藍 7 年
陳志全 6年6個月
鄒家成 7年9個月
林卓廷 6年9個月
梁國雄 6年9個月
柯耀林 6年7個月
余慧明 6 年 9 月
鄭達鴻 6年6個月
楊雪盈6年6個月
彭卓棋 6年6個月
何啟明 6年7個
黃碧雲 6年6個月
施德來 6年7個月
何桂藍 7 年
陳志全 6年6個月
鄒家成 7年9個月
林卓廷 6年9個月
梁國雄 6年9個月
柯耀林 6年7個月
余慧明 6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