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男子因涉嫌未經同意披露其前友人,及前女友未成年女兒的個人資料,被香港私隱專員公署於周一(24日)在九龍區拘捕,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名男子現已獲准保釋,案件仍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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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私隱公署調查,被捕男子自2021年起與事主交往,兩人於2022年結束關係後,男子仍持續與事主聯絡。直至2024年,雙方因金錢糾紛惡化,男子指稱事主欠下債務未償還。公署發現,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初,該男子涉嫌多次在事主女兒就讀小學外牆、附近燈柱及事主居住屋苑範圍,張貼多張單張,聲稱事主欠債不還。單張上載有事主的中文姓名、相片,以及事主女兒的中文姓名、就讀小學名稱及班級等敏感個人資料。
此外,事主於2月中旬透過即時通訊軟件收到數張照片,顯示一名男子身穿印有上述單張內容的T恤,於港鐵內以及事主住所附近食肆出現,進一步擴大個人資料的曝光範圍。這些行為被視為「起底」,嚴重侵犯受害者私隱。
公署發言人強調,因金錢糾紛或其他個人恩怨擅自披露他人個人資料屬違法行為,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公署提醒市民尊重他人私隱,避免因私人糾紛作出非法行為,呼籲市民若發現個人資料被濫用,應立即報警或聯絡私隱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