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邵姓男子涉嫌於去年3月至今年1月期間,就一宗衝紅燈及超速案件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他冒認其親屬,填寫及簽署由警方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發出的「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訛稱其親屬為上述交通違例事項的司機。男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今日(5日)於沙田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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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行使虛假文書」為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14年監禁。另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6個月監禁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