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利控股2016年時在創業板上市(現已在主板03728)時股價脹升8倍,5個月後單日大跌9成,證監會早前以涉嫌串謀進行虛假交易拘捕2女1男,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22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4年4個月至6年8個月。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在判決後指,會繼續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要求還原有關交易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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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弘福又指,對法庭判決和判刑感到滿意,指今次是同類案件中判刑最重,刑期最長,也是首次有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訊;這個判決能向市場發出強力又清晰的訊息,又反映證監會不會容忍更多持續性的市場失當行為,並決心打擊相關「造市行為」,以保護投資者和香港證券市場的可信度。
3名被告分別為薛伊琪、林穎琪及譚焯衡,被控於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間,跟孫文、何銘軒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發出或致使發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證券的買賣盤,嘗試使證券市場交易的證券具有造成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的效果,從中獲取超過1.24億元非法利潤。
案件編號:HCCC11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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