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女子在2022年8月至今年5月期間,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先後發佈了其前男朋友當時的女朋友,共4條包含個人資料的訊息。她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今日(27日)在九龍區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被捕人在該社交媒體平台3個不同的群組上,發佈了受害人的中英文姓氏及別名、年齡、手提電話號碼、家庭狀況及相片等資料;又對其作出負面的評論。她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會繼續調查案件。#社交媒體#個人資料#起底#私隱專員公署#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