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歲男子去年10月,在香港仔一個社區中心內義教期間,被發現伸手進一名女童裙底撫摸。他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被告被揭發並非初犯,曾在2015年犯同類案,並在2018年刑滿出獄。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指,被告作為導師,行為違反誠信,而案件亦反映現時本港性罪行定罪紀錄的查核機制明顯存在漏洞,建議當局擴展涵蓋範圍,防止像被告一樣的人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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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15年亦曾在為2名女童義務補習時,非禮2人,被判囚5年2個月。他事隔8年後在2022年10月12日再犯本案,觸摸6歲女童的私處。高偉雄在庭上引被告背景報告,指被告在上一宗案件會見心理醫生時,曾表示自己有意繼續擔任導師,認為不能排除他是利用義務機構在性罪行查冊上的漏洞。高偉雄亦建議相關部門研究擴展保障範圍,至針對兒童及無行為能力人士。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在2018年獲釋後,曾報讀建造業議會課程,有意改過自身,惟因躁鬱而最終未能完成課程。高偉雄就回應指,被告背景報告顯示,他被診斷有戀童癖及雙重人格障礙,對青春期女生有性衝動,加上被告在案件發生時,亦同獲其他組織錄取成為義教導師,因此被評估為重犯機會高,故判其入獄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