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男子今年初在家中以衣架虐打患有亞氏保加症兒子,他在本月初承認故意襲擊兒童導致兒童受到身體傷害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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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今年1月,事主於元朗山下路山下村住所內以黑色衣架多次擊打兒子臀部,又不斷指住蹲在地上的兒子以粗言穢語辱罵。男童母親於客廳目睹案件發生,並用手機攝錄後與朋友分享片段。
片段於5月31日廣泛流傳於網絡及媒體上,男童母親的舊同事社工認出事主,經社署報警揭發事件。據被告在警誡下解釋當日因勸阻兒子用衣架打及腳踢弟弟不果,一時氣憤和衝動下推倒兒子,又打及用腳踩兒子。
被告求情時表示,還押期間已深切反省管教兒子有不足之處,並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黃國輝指,襲擊兒童屬嚴重罪行,但考慮被告紀錄良好,又即時認罪,故採納感化官判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