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今日(13日)指,一名27歲男子在2019年11月,收取15,000港元作報酬,與一名中國孕婦「假結婚」從而協助對方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來港分娩。該名孕婦最終未能入境,涉事男子則在上周五(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12個月,同期執行。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該名孕婦與涉事男子在中國結婚後,以「單非」孕婦身份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並在2020年試圖來港產子。入境處當時就其來港目的向她及該男子作進一步詢問,在懷疑他們婚姻的真確性下,拒絕該名孕婦入境。
處方就事件展開調查,其間涉事男子將事件和盤托出。
處方表示,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又指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處方續稱,會在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同時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
處方說,「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14年。此外,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