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0日)公佈,一名27歲消防員早前向大眾財務有限公司申請一筆40萬元的貸款,沒有披露所有未清還的貸款,最後獲批出一筆30萬元的貸款。廉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此案,該名消防員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起訴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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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李烈峰於2021年4月底向大眾財務申請一筆40萬元的貸款,填寫貸款申請表時,只申報有兩筆尚未還清、共逾13萬元的貸款。大眾財務最終向他批出一筆30萬元的貸款。
廉署接獲一宗貪污投訴後,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並沒有向大眾財務全面披露尚未清還的貸款,包括兩筆分別由一間銀行及另一間財務公司批出,共約18萬元的貸款,訛稱貸款申請表上的資料真確及完整。
廉署續指,如大眾財務知道被告有尚未清還的貸款,或申請表上資料並非真確和完整,便不會批出該筆30萬元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