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12日至14日期間拘捕27人,他們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包括一名15歲學生。被捕人共涉及20宗騙案,涉款約1,000萬,當中單宗騙案涉款最高逾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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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包括18名本地男子及9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5至58歲。職業包括運輸工人、侍應、建築工人及學生,行騙手法為網上購物、電話騙案、求職騙案、網上情緣及兌換人民幣騙案等。他們在騙案中分別擔任主腦、接觸受害人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等角色,所有人均被扣留調查。警方在行動中檢獲2張銀行卡,5本銀行存摺及20部手提電話連電話卡,當局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1隊主管督察葉恩樺指,警方於今年1月至10月共接獲22,309宗詐騙案,比往年上升4.3%,其中以3種手法最常見,包利用年青人及主婦搵快錢心態的刷單求職;假扮中國公安或衛生署職員,訛稱對方犯法需繳付現金協助調查及以低匯率誘騙受害人兌換人民幣。
當局提醒,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出售銀行及證券等戶口予他人,強調戶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