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男子去年11月在機場離境時,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上衣。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日(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同意被告展示物品的時長不多,且其本身無政治聯繫等,同意比起以互聯網散播訊息,滲透力低,惟認為他在公眾地方身穿煽動衣物遊走,是明知故犯。蘇惠德又指,被告從台灣購買涉案物品,而相關字句早已在香港被裁定危害國安,可見被告行為比單純轉達訊息的情節嚴重。
案情指,26歲、報稱無業的被告,於去年11月27日,身穿及公開展示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上衣,並在赤鱲角機場登機閘口被搜出管有3幅旗幟及1件上衣等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