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廣西男子在蛇口以南駕駛快艇進入香港水域時被水警截停,惟其沒有理會並加速駛走,期間誤撞水警小艇後企圖跳海逃走被救起。其後警方發現快艇上載有10名南亞裔非法入境者,案件周五(14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3項控罪,被判囚48個月。
被告謝雍耀(26歲,報稱漁民)承認3項的控罪,分別為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和沒有停船。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0月23日約早上6時駕駛涉事載有10名南亞裔非法入境者的快艇進入香港水域,被2艘水警小艇截停時沒有停下,並加速向東面駛去。惟在追截過程中,涉事快艇急速轉向時撞向其中一艘水警小艇,造成該小艇的船尾框架斷裂,部分框架掉進海中。被告見狀跳海企圖逃走,後由警務人員救回。被告其後進行錄影會面時,在警誡下表示自己於當日清晨4時左右從蛇口離開內地,載該批非法入境者到香港。
被告在求情時指,其母親在案發的半年前,因膝蓋骨破碎需接受手術。其為了償還巨額的醫療費用,在游說下收取金錢報酬犯下此案。其與女友育有一個2歲的女兒,希望能盡早重新出獄,孝順父母、努力照顧及教導女兒。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指,被告以危險方式操控該快艇,及駕駛該艘不適宜操作的快艇,即船上沒有配備滅火和救生裝置及安裝供晚間操作用的航行燈。加上被告逃避追截時導致快艇撞到水警小艇損毀,情況嚴重,可推斷碰撞時的力度並不輕微,被告當時完全漠視水警小艇的警務人員及快艇上10名非法入境者的安危。被告的每項控罪可得認罪的三份一刑期扣減,總刑期為·合共48個月。
#26歲 #廣西男子 #南亞裔男子 #非法入境 # 判囚48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1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