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唐狗」的24歲男子唐卓賢去年12月,涉與另一名男子爬上一輛行駛中的輕鐵列車車頂,並於同年除夕晚擅闖尖沙嘴一個地盤,並拍下影片上載至社交媒體。今年1月,他再與另外3名男子未獲海事處批准下,在沙田城門河駕駛船隻。他們5人分別被控「禁止進入限制區域」、「故意危害安全」及「在限制飛行區內駕駛無人機」等罪。「唐狗」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罪,裁判官屈麗雯今日(8日)判他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另一被告,24歲的維修技術員李兆亨則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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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卓賢去年於社交媒體以「挑戰香港海陸空」為題,上載自己分別於城門河、屯門、尖沙嘴3個地點進行涉及上述4罪之活動,其中在去年12月22日,他於屯門市中心輕鐵站至屯門輕鐵站、及鳳地輕鐵站與兆康輕鐵站,故意跳上一架行駛中的列車頂部,被指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乘客安全,有關影片當時於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
屈麗雯判刑指,唐卓賢在事件中參與程度最高及作為領導角色,他身為「飛躍道」(Parkour)教練,未有以身作則,須為行為負責。但考慮感化報告指他具真誠悔意,故採納建議,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屈麗雯又指,兩名被告爬上輕鐵的行為相當危險,飛躍道運動應小心處理,尤其不要影響公眾安全,兩人作為成年人,做事前應想清後果,不可任意妄為。
兩名被告早前承認因「貪玩」犯案,唐卓賢亦承認曾拍片上傳至社交平台,因想與朋友「分享快樂」,沒有意圖傷害他人或損壞財物,當時屈麗雯接納兩名被告求情理由,認同他們沒有相關意圖。但同時指出兩人行為或對自己及公眾構成風險,不能忽視,遂押至今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131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