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公眾諮詢結束後僅九日,立法會今日(8日)加開特別會議,火速對23條立法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法案委員會同日展開審議。記者今晚發表回應,認為草案仍有妨礙香港新聞自由的憂慮,並容易造成觸犯報道及採訪的危險誤區,對草案文件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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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表示,《基本法》第23條今日發表的草案內容,印證了記協於諮詢期提出法例將箝制本港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憂慮。
記協提及,留意到草案中有多項內容與記協提交的建議項相反,其中草案表明煽動罪將毋須證明被告人具煽動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刑期增至最高十年;另有多項牽涉國家秘密的行為,毋須證明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已屬犯罪,令記協對上述條文感到憂慮及深表關注。
記協又指,自港版《國安法》推行以來,已有多家傳媒關閉,至少90名市民,包括至少8名新聞管理人員因煽動被捕,29名市民被已判入獄,至今定罪率百分百。憂慮在港新聞工作者、傳媒和時事評論員,日後發表批評政府的報道及言論時有憂慮或自我審查,不敢報道
關於國家秘密罪行,記協指留意到有加入涉及公眾利益的披露豁免,惟豁免範圍仍較記協早前建議狹隘,亦未有釐清公眾利益定義,對此表示非常遺憾;認為草案的多項內容,只會嚴重加深已經發生的寒蟬效應,將香港變為單一聲音的城市。
記協指,《基本法》23條公眾諮詢結束後僅九日已有草案出爐刊憲,或未詳細考慮各界的憂慮。而對於政府未有採納本會及本會會員意見,記協則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