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華盛頓設總部的自由亞洲電台(RFA)周五(29日)宣布,因應《基本法》23條完成立法,RFA指香港官方行動視其為「外國勢力」,令人嚴重質疑能否在港安全運作,過去一個月詳細評估香港情況後,決定關閉已在港28年的辦事處,並不再保留全職員工,但會繼續保留香港的新聞機構官方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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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表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曾於2月19日點名其為受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媒體,又批評其引述「錯誤」評論,稱「23條」立法的罪行針對傳媒,另指警方同月亦發聲明批評其採訪流亡海外被通緝人士。
RFA在聲明中引述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民主黨籍首席議員米克斯(Gregory Meeks)周五指,RFA被迫關閉香港辦公室,昭示著二十三條進一步打壓香港基本自由,清楚地提醒人們,北京是如何公然剝奪香港自治權的。
聲明中又提到,根據無國界記者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排名,香港是180個國家與地區中排第140。
記協主席陳朗昇接受本台查詢表示,RFA雖的確接受美國國務院資助,亦有不少人認為其與顏色革命等有關,他認為要成為有讀者追看的傳媒,政治色彩確實不能過於濃厚,不過近年RFA均符合專業新聞機構的處事、採訪和原則,其新聞影響力因此逐漸建立,並非一間被北京形容為純粹反華、抹黑中國的機構,相信讀者眼睛是雪亮的。他又指若傳媒機構的報道是太「離譜」或不專業,純粹只為了發洩情緒,讀者亦未必會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