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8日)舉辦國安法律論壇,多位政府高層官員出席。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座談環節時表示,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後,市民仍然「可以」批評政府,甚至「應該」批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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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說,批評構成煽動意圖與否,要看上文下理,用常理能分辨到,是「對事」還是挑動旨在挑動仇恨,或反對國家的根本制度,例如反對中國奉行社會主義或中國共產黨領導,又或者推動港獨,挑戰憲制秩序,就屬於違法。林認為,如果就經濟民生議題提出批評,「幾乎日日都係啦」,任何覺得自己有公民意識的市民,應該可以批評,不單「可以」批評,更「應該」批評政府,這樣政府才可以做得更好,滿足社會需要。
林定國又提到,國家安全不是追求「絕對安全」,而是「相對安全」,他解釋「絕對安全」等同在家中設十道門,劃地為牢令自己出也出不去;「相對安全」則是追求一道合適的門,在適當的時候打開,不安全時就鎖起,選擇權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