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連日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日前曾有議員問及家中存放《蘋果日報》會否屬違法。而英媒《泰晤士報》周一發表以「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香港人保留舊報紙將被判入獄)」為題報道,今日(12日)隨即被港府發聲明譴責,指報道令人誤解管有「某份舊報紙」便會被監禁,籲《泰晤士報》停止作危言聳聽言論。
《泰晤士報》周一發表的文章,以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香港人保留舊報紙將被判入獄)」為題,而標題下已有一句作延伸解釋「National security law to prosecute people with copies of the defunct publication Apple Daily(國家安全法將起訴擁有已停刊出版物《蘋果日報》的人)」。
事隔一日,港府在聲明中表示強烈不滿,並譴責就23條立法作出極具誤導性報道,認為內容不但極具誤導性,標題亦完全錯誤,令人誤解管有「某份舊報紙」便會被監禁,引起市民恐慌。
聲明中亦澄清,按草案內有關煽動意圖罪行條文,任何人須在「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犯罪;又指一份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必須視乎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發言人亦提及,草案條文同時訂明不屬於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不知悉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不可能被定罪。
港府發言人指,政府代表已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舉出多個例子以說明何謂合理辯解,認為有關建議罪行條文清晰,市民不會誤墮法網。發言人表示,《泰晤士報》應確保有關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並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日前立法會審議草案時,有議員問及家中存放《蘋果日報》會否違法。而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當時表示,有關刊物正進行的司法程序,不便評論。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指,如法例通過後仍然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即屬違法,需有「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