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其中一人喬映瑜前年因欲偷渡到台灣於中國水域被捕,及後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及罰款1.5萬人民幣,今日刑滿出獄。而喬映瑜亦涉及於2020年初在上水製造炸彈而遭通緝,返港後因涉嫌「製造或管有炸藥」被捕,她於今日上午11時許由警方押到天水圍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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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香港人2020年8月欲經海路偷渡到台灣事敗,被中國海警拘捕,喬映瑜及另一港人鄧棨然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被判以2年及3年有期徒刑,罰款1.5萬及2萬人民幣。鄧棨然仍在中國從化服刑,2023年刑滿,家屬上月初曾一度失去他的消息,及後監獄的網上系統又突然更新其資料。
其餘10名港人較早前已先後移交香港警方,除李宇軒分拆處理,其餘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認罪被判監10個月,包括張俊富、張銘裕、鄭子豪、郭子麟、李子賢、廖子文及嚴文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