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漁農署轉介及市民報案,指南丫島多處地方有土沉香遭非法砍伐。負責案件的水警總區重案組在3月2日至10日之間,分別在中環、沙田、南丫島及羅湖口岸,以「串謀盜竊」罪拘捕11名中國男子及1名中國女子,年齡介乎27至55歲,他們涉嫌在2月4日至3月10日在南丫島至少砍伐13棵土沉香。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檢獲一批沉香木、沉香及砍伐工具,當中樹木及沉香總值約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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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總區刑事部行動組總督察歐陽基指,涉事團夥互相認識,經策劃及分工特意來港砍樹。他們各有正職如商人、餐廳員工等,持有效證件來港。其中7名被捕男子及1名被捕女子已被暫控「串謀盜竊」,早前在東區法院提堂,押後至4月14日再訊;另有4人昨日(10日)被捕,現正由警方扣留調查。
他又表示,沉香有藥用及香料作用,每公斤價值為6至20萬元不等。
警方指,斬伐或偷竊沉香木為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96章《林區及郊區條例》,任何人士非法在政府土地上砍伐或摧毀樹木或生長中的植物,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1年。警方亦會因應個案情況,以罰則較重的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以收阻嚇之用。被捕人士若被控盜竊罪,最高可判以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