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於2019年9月29日參與「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在政府總部外被捕並被控「暴動」罪。當中10人在開審前已認罪,其餘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暫委法官鄭紀航今日(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表示,暴動雖只歷時20多分鐘,但在警方衝出政府總部驅散前毫無收斂迹象,而各被告光天化日下挑戰作為政府運作核心的政總,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分別監禁4年至5年3個月。
12名被告分別為42歲電腦技術員馮嘉文、45歲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30歲測量員古家華、28歲程式工程師李德軒、23歲土木工程見習生張馨文、25歲空運中心客戶服務助理譚宇權、23歲會計系學生陳澍峰、27歲助理工程師邱偉濤、26歲學生林昊生、26歲燈光設計系學生林耀俊、30歲急症科專科醫生謝達志及31歲保險從業員陳海蓬。
12人被控於當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案情指,示威者當日於夏慤道東西行線設置路障、傘陣、投汽油彈,並使用巨型橡筋投射器向政總投擲雜物及放火焚燒政總外水馬;又指警方一度寡不敵眾,及後以催淚煙和藍色水劑驅散示威者。有近500名示威者近下午5時集結,有人以硬物擲破政總玻璃,警方從政總衝出後於附近各處制服並拘捕本案被告。
辯方早前求情指,所有被告都不是安排集會、煽動或帶領的角色,而且案發當日為星期日,雖然示威者暴力程度算高,但對附近商業區影響較小,亦無造成任何警員或市民受傷。
鄭紀航則表示暴動者持續與警方對峙和投擲硬物,現場猶如「小型戰場」,令市民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而政總作為政府運作的核心,示威者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他又反駁辯方指被告帶備手套、雨傘、行山仗等物品可用於主動攻擊,並非只是保護性物品,認為被告在場並不單止壯大示威者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