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推行「紅黃碼」,海外抵港人士接受家居醫學監察期間將會獲發「黃碼」,但有議員透露,有僱主不准持「黃碼」的僱員上班,並扣除僱員薪金或扣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稱,「黃碼」人士具備上班條件,僱主需要讓他們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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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如僱主認為員工不適員上班,雙方應該協商,但認為即使「黃碼」員工不適合上班,僱主也應該支付員工薪金。
政府早前修改《僱傭條例》,要隔離或檢疫而缺勤可視作病假。但孫玉菡指出,「黃碼」人士居家期間已不屬於檢疫,因此不可視作病假。他強調雙方應該溝通,若僱主因各種原因而認為員工不適宜上班,理應支付員工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