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月初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黃碼」,確診者屬紅碼,海外抵港人士屬「黃碼」,兩者均不可進入餐廳。食環署今(23日)公布,「紅黃碼」安排的14日適應期已經屆滿,署方今日開始便會新就規定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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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呼籲,市民及餐廳處所負責人必須嚴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重申「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如進入餐飲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至於餐飲處所負責人,如無禁止「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進入其處所,亦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表示,「紅黃碼」的14日適應期,是讓餐飲處所和其他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的負責人作好準備,包括在8月12日前盡快更新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4.4.0或以上版本),並在不遲於8月23日確保其「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
食環署續指,早前除為餐飲業界舉辦網上研討會外,並已透過信件及日常巡查,向餐飲處所負責人講解新安排及提供協助,亦已更新食環署的專題網頁,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