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今處理一宗社運案件時,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於宣佈裁決後,指有旁聽人士身穿印有「旁觀有罪」的黑底白字T恤,3人認為字眼帶政治含意,強調法庭非政治宣傳平台,下令不再容許穿著印有「旁觀有罪」T恤人士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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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消防員前年11月10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項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被告申請頌費獲批後上訴,上訴庭今日判決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有關訟費命令,惟宣佈裁決後,法官指旁聽人士穿著的「旁觀有罪」T恤帶政治含意。
被指衣著含政治意思的旁聽人士則向法官解釋「旁觀有罪」4字為歌詞,其本人亦無特別意思,但3名法官一致認為「旁觀有罪」可理解為諷刺某類型檢控,會吩咐保安禁止身穿相同T恤人士旁聽。
「旁觀有罪」出自香港唱作歌手陳蕾同名歌曲《旁觀有罪》,靈感來自韓國「N號房」事件,該T恤則為陳蕾歌迷會於今年7月在陳蕾動物慈善義賣展覽中出售物品。
法庭過去亦有針對旁聽人士衣著而下禁令,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於2021年,曾因口罩印有敏感字眼要求旁聽人士更換口罩,穿印有黃傘圖案上衣的旁聽者亦被拒入;今年5月區院法官練錦鴻亦要求戴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更換口罩方可進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