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名「劉馬車」的 YouTuber 劉駿軒早前承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包括承認在羈留期間與另一名男子互毆、於動漫節向16歲男童施暴、及分別非禮三名女性。案件今早(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劉被判囚8個月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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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已有悔意,又指被告會正面面對心理報告中的心理問題,「被告上次犯案時報告都提及重犯機會高,今次某程度都算應驗咗。」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被告在羈留時與他人互毆,認為法院襲擊案需判處阻嚇性刑罰;加上考慮了被告的心理報告,鄧官指重犯機會高,故兩襲擊案刑罰同期執行,就3項非禮罪及2項襲擊罪,合共判處8個月即時監禁。
被告劉駿軒(27歲,無業),承認2項襲擊及3項非禮罪。2項襲擊罪指被告分別於2024年1月19日在屯門法院大樓1樓1號羈留室內襲擊陳子健,對陳造成身體傷害,以及於2024年7月26日,在香港灣仔博覽1號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樓展覽廳的檔位襲擊黃群壹,對黃造成身體傷害。
而另外3項非禮罪則指,被告於2024年7月31日,在元朗「美臨至尊小廚」外猥褻侵犯女子X;另被控於同年8月1日,在屯門V City「誠品書店」及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萬寧」內,分別猥褻侵犯女童Y及女子Z。
辯方引述被告背景報告,指他成長於破碎家庭,自小父母離異,一直與父親相依為命。被告對所犯下的控罪已有悔意,亦因被告曾擔任YouTuber,曾被傳媒激烈追訪過他和父親,因而對家訪強烈抗拒;另外兩份精神科報告則認為被告不需要住院,而心理報告引述,被告出現心理問題,重犯機會高。
被告親撰求情信稱,還柙期間有深刻反省,雖然心理醫生對他有負面看法,惟他有信仰支持,他會痛定思痛,日後會謹言慎行,望法庭能酌情處理。
案件編號:TMCC825/2024、ESCC2126/2024、TMCC193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