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炎亞綸上月捲入#MeToo事件,被網絡紅人耀樂指控曾在16歲跟他發生關係,更曾在未經同意下被他偷拍影片,耀樂媽媽在端午節當日到警局報案,提出以「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者」及「恐嚇」等3宗罪,向炎亞綸提告。而士林地檢署已立案,正式調查炎亞綸涉嫌拍攝未成年少年性愛影片。炎亞綸今日(3日)首度為有關案件接受調查,他在早上由兩名律師陪同下,到台北市婦幼隊作筆錄。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在接近3小時筆錄後,炎亞綸離開時多間媒體已在等候,有說警方懷疑炎亞綸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不只一宗,因而加大調查力度,除了搜索他的住家,也會擴大至查找平板電腦、桌面電腦、手機等相關物品,對媒體就此事詢問,炎亞綸低調回應:「不要亂猜測」。
雖然耀樂在16歲和炎亞綸發生性行為,在法律上有「性自主權」,但如果違反其意願,炎亞綸仍有機會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另外,按照18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範,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可處1年以上,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耀樂在記者會上被問會否對炎亞綸提告,他表示「這點還在跟律師討論。」而婦幼隊偵防組長暫時表示,目前對炎亞綸只有搜索票,未有正式拘票,目前仍在偵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