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唱會及大型活動舉辦時,網上或現場出現「黃牛黨」兜售「黃牛飛」,長久以來已成常態。周三(8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回覆議員質詢時,披露了由2022年至2024年第二季期間,並沒有人因兜售「黃牛飛」而被定罪,康文署亦未曾接獲相關舉報,而警方則未有備存相關舉報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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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體旅局的書面回覆指,由2022年至2024年第二季期間,並沒有人因觸犯規管賣「黃牛票」的《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而被定罪,同時康文署亦未曾接獲相關舉報,而警方則未有備存有關在公眾娛樂場所炒賣黃牛門票的舉報數字。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回覆議員陳健波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一直關注門票炒賣、甚至假票問題,正研究透過立法及刑事化的方式處理康文署表演場地的門票炒賣,並就此與持份者溝通。但當局指,門票炒賣問題的成因眾多,涉及供求、市場結構、規管等各種因素,認為立法規管各有利弊。政府會審慎考慮立法方案,並繼續密切留意康文署場地活動的門票銷售情况,以打擊非法炒賣門票活動。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列明,任何人在獲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兜售「黃牛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