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於2020年2月13日對中國電信設備巨擘華為提出新指控,指華為試圖竊取美國競爭對手的技術機密,並就公司在伊朗的業務涉嫌誤導銀行。華為上周五(8日)入稟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要求法官撤銷聯邦訴書中的大部份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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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周一(11日)報道,華為在入稟文件中提到,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公司存在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認為司法部的指控是「毫無根據」,指責這是「站不住腳」的「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的一環;這項計劃目的在於起訴與中國有聯繫的個人和公司。華為表示,多項指控涉及美國境外活動,而銀行詐欺罪名基於的「控制權」詐欺理論,但美國最高法院去年已在一宗不相關的案件中駁回該理論。
華為表示「美國政府已將華為作為起訴目標,以追查其犯罪行為。」對於指控華為是不會認罪,相關審判預計將在2026年1月5日進行。
這案件源於2018年12月,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在加拿大遭到拘留,被軟禁於加拿大家中近3年,而有關針對她的指控已於2022年駁回,但針對華為更廣泛訴訟仍在審理中,華為對美國指控不認罪。
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內於2018年啟動「中國行動計劃」,目的在於解決北京涉嫌竊取智慧財產權的問題。4年後,因批評者稱計劃相當於種族歸納(racial profiling),製造恐懼氣氛,影響科學研究,拜登政府決定終止有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