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州一名姓羅視藝老師因在直播授課過程中,所養的貓先後5次入鏡,加上此前遲到10分鐘上課,被所屬公司指違反「影響老師形象」規定而解僱事主。雙方因此鬧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涉事公司向事主賠償4萬多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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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導,因疫情關係,事主由去年3月應公司要求在家中直播授課,其中一次授課中,事主所養家貓共進入鏡頭5次,並有學生問「旁邊那個蹭來蹭去的東西是什麼?」,公司因此指事主違反規定,影響老師形象,加上曾上課遲到10分鐘,兩次違規事件在6個月內發生,因此解僱事主。
事主認為貓的出現並沒影響課堂教學,不屬於違規行為,於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工關係賠償金。而公司對仲裁結果不滿而發起訴訟,指事主「在授課期間做與授課無關的事」。
法院於裁判時解釋公司若要求僱員在家工作,便不應期望員工工作環境會如辦公室一樣,而貓的出現並沒導致授課無法繼續,公司明顯是擴大解釋,以此理由解除勞動關係屬違法,因此判決公司向事主賠償41,236元人民幣。
裁判官又指公司的規定除了須符合法律,亦須是公平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