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本港法例規定所有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戴上狗帶。不過,美國有研究就發現,放狗時以帶牽引狗隻,可能會導致成年人嚴重受傷,當中包括腦部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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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天空新聞及其他媒體報道,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翻查當地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受傷數據庫,發現2001至2020年,有逾42萬人因用狗帶放狗而需到急症室尋求治療。
最多人手指骨折、肩部扭傷或拉傷,創傷性腦部受傷則排第二位。研究發現,女性和65歲或以上的長者更容易受傷,前者佔傷者人數75%;後者的跌倒受傷數字較其他人多逾3倍,而骨折機會亦較其他人多逾2倍。大部份受傷原因都是因放狗時,被狗帶拉扯、纏着或絆倒而跌傷。
研究團隊指出,受傷數字隨時間大幅增加,相信由於當地狗主大幅增加。研究團體希望今次結果有助令狗主注意,臨床醫生亦應留意上述風險。不過,研究團體重申狗主應遵守法律規定,放狗時以帶牽引。
根據本港《狂犬病規例》,任何大小狗隻若要在公眾地方出現,必須繫上狗帶或以其他方式受控。而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狗隻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須綁上不超逾2米的狗帶,或以不超逾1.5米的狗帶縛在固定物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