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與妻子離婚後,為將女兒撫養權「推」給前妻,多次向法院提起訴訟,甚至向法院提供證據承認多次虐待女兒,包括每隔兩三天用電線、皮帶、棍棒毆打女兒,證明自己不適合撫養女兒。法院將女兒判給前妻後,前妻也不願撫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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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宗案件,涉事夫婦陳強與王紅原是夫妻關係,雙方於2011年生育女兒小雅;2013年兩人協議離婚,女兒小雅由陳強撫養。陳強分別於2016、2023年提起訴訟,要求小雅隨王紅生活,均被法院拒絕。
案件審理中,法院當時委託社工服務機構調查,報告顯示,「男方對未成年人有多次毆打情況,且有公安出警記錄,奶奶證實因毆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
陳強更在法庭自述,承認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毆打小雅,但從未驗過傷。他又主動提供小雅被毆打後身上傷痕和嘴角流血照片,以及他用棍棒毆打小雅的多段影片等,作為其不適合撫養小雅的證據。小雅亦表示會被父親打,理由包括老師提及她在學校的問題、不做家務。
法院審理證據後,早前一審判據小雅跟隨母親王紅生活,不過王紅似乎亦不願意撫養女兒,不服提出上訴,案件正在二審審理。社工服務機構同時向法院代為申請小雅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被申請人陳強對其女兒小雅實施家庭暴力。
事件在網上引起輿論,不少網民批評父親為丟棄撫養權虐待孩子屬犯罪行為,有網民更質疑法院判決,認為男子虐待女兒應該判處更重刑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呢?這父親不用坐牢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