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再被加重刑期;內比都特別法庭裁定昂山素姬4項貪腐罪名成立,判監6年;連同其他罪名,昂山素姬至今已累計判監17年。
今次4項控罪都同以昂山素姬母親命名的基金會有關,美聯社引消息指,昂山素姬否認全部控罪,預料會在幾日內提出上訴。審判是閉門進行的,媒體記者或公眾不得進入,她的律師被禁止透露有關訴訟的資訊。
歐盟促緬甸軍政府釋放昂山素姬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譴責裁決和判刑不公,要求緬甸軍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昂山素姬和所有政治犯,尊重人民的意願。 昂山素姬早前已因為非法擁有通訊器材及受賄等6項罪名,被判處11年監禁,目前仍有多項官司纏身,包括收受建築商賄賂及泄露國家機密案等仍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