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昨日(21日)在國慶群眾大會上,宣佈政府擬廢除《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使男性之間的性行為不再被視為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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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大會演說表示,條文377A是一條源自30年代的英殖時期條例,當時訂下的條文未能反映現今社會大眾對同性戀逐漸提高的接受程度,故應將之廢除。李續指大眾普遍認為個人的性取向和合意性行為屬私事,有關行為在國家層面上亦不曾構成社會秩序問題,政府不應干預。
在條文的存廢問題上,新加坡國會上一次就377A的國會辯論已是2007年,李認為民眾對於相關議題的態度已有了顯注的轉變。李提及,當時國會議員在條文377A的存廢問題上意見不一,宗教組織又對廢除條文有保留,所以當時政府折衷地決定保留377A,但不會主動執行條例。
惟李在演說中再三強調,是次修例並不等同政府有意改革新加坡現有的婚姻制度,他認為現時新加坡社會整體上仍屬保守社會,有關議題的爭論並不止於宗教群體,同時支持修例的群眾亦想保留現有的家庭和社會價值觀,因此政府仍然會支持和保留現有婚姻制度。李提到,過去有不少針對同性婚姻和377A的司法覆核挑戰,他認為法院並非解決政治爭議的適當場合,法官亦沒有能夠解決政治爭議的相關知識和民意授權,為此政府將推動修憲以免婚姻定義在法庭上受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