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周六(25日)公佈,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忻州市忻府區原區委書記馬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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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表示,馬志強喪失理想信念,紀法底線失守,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等,無視「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車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禮品、禮金。
馬志強被指,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等。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侵害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紀委表示,馬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及「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的 18 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將馬志強中共黨籍開除。馬志強第 12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終止,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據公開資料顯示,馬志強生於 1970 年,為山西神池人。曾任山西省神池縣八角鎮團委書記、山西省原平市委書記、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委書記等職。 2023年出任命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 202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公佈免去馬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