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意開放跨國同性婚姻,《聯合新聞網》昨(19日)引述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外國及港澳人士即使所屬國家地區同婚未合法化,均可在台灣登記同婚,但中國大陸人士因涉及登記程序、面談機制等,故被排除在外。有關安排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率全體閣員提請總辭前,拍板通過,內政部亦已致函通知各縣市政府。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內政部在文中指出,應可認「不得否定使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已成為台灣公共秩序之一部份。為避免個案認定不一而出現不合理情況,內政部指,未來除了兩岸同性伴侶,其餘跨國伴侶均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准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台灣於2019年5月17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亞洲首例,但當時只規定雙方須來自承認同婚的國家。《中央社》報道,有行政院官員表示,近年多項法律訴訟結果都承認跨國同婚合法,蘇貞昌認為必須面對處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彩虹平權大平台、等多個同志團體發表聯合聲明,稱等待近4年,終於實現跨國同性伴侶團圓,感謝蘇貞昌等政府官員展現支持同志平權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