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市民於2024年1月18至21日期間,不停撥打報案電話110,累計405次,信義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送法辦。台灣媒體7日報道,該名民眾被台北法院判罰1.2萬新台幣(折合港幣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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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一名葉姓市民在1月18至21日期間在不詳地點,打了405次110緊急報案專線,當地警方要求被告解釋,被告卻沒有到案,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裁定罰款1萬2千新台幣。案件可上訴。
當地警方呼籲資源有限,民眾連續謊報案件,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件,有機會涉及相關刑事或行政責任,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