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一名姓陳男子與朋友入住台中市一間日租套房,發現電視機下方與浴室內各有一個隱藏式攝影鏡頭(針孔攝影機),隨即報警。警方調查時,73歲的姓蕭女房東坦承針孔鏡頭是她安裝,但未說明動機。台中地院考慮女房東坦白承認罪行,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即可以用罰款代替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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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姓陳男子與友人今年4月2日透過Booking.com訂房網站預訂了蕭婦位在台中市的出租套房,當天下午與朋友入住,休息一段時間後驚覺房內有針孔,於是報警。警員到場後發現在電視機下方與浴室有偽裝成掛鈎的針孔攝影鏡頭,檢視記憶卡後也確實發現內存陳男與朋友在套房內的活動情況隱。警方其後還查獲涉案老婦去年六月購買針孔攝影裝置的訂購單等證物。檢方也依據訂購紀錄等證據,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她起訴。
台中地院認為老婦人是套房的出租人,竟裝設隱藏式鏡頭,無故竊錄陳男與朋友的非公開活動,基於「阿婆」坦白認罪,也無不良前科,竊錄非公開活動的時間很短,對隱私侵害程度不大,依此判處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