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議會或在本月通過新刑法,禁止人民有婚前性行為,而婚外性行為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此外,婚前同居亦同樣將受禁止,違者可能需面對6個月監禁。若該刑法獲議會通過,將適用於印尼公民和外國人。
在該刑法下,若未婚人士發生性行為,其父母將獲允許作出舉報;若已婚人發生婚外性行為,即與非法定伴侶性交,則只有其丈夫或妻子有權提出投訴,而當局亦只會在接獲投訴後才會執行刑法。
據外媒報道,有印尼商業團體擔憂新刑法會損害當地作為度假及投資目的地的形象。印度尼西亞僱主協會(APINDO)副主席 Shinta Widjaja Sukamdani表示對,於商業部門而言,這項刑法的實施將帶來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並使投資者重新考慮在印尼的投資。
而有份參與草案的政治家Bambang Wuryanto則稱,該刑法最早可能在下周獲得通過。刑法原定在2019年通過,但當時印尼全國都有民眾就該刑法抗議,有數萬人參與示威活動。超過 50 萬人簽署了一份請願書,要求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介入。
原定草案還規定侮辱總統、副總統、宗教、國家機構和標誌,如國旗和國歌,也將構成刑事犯罪,以及在沒有醫療緊急情況或強姦情況下,墮胎婦女將被判處最高四年徒刑。
人權觀察組織 (HRW)當時表示,新法律將侵犯婦女、宗教少數群體、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的權利,以及言論和結社自由;關於墮胎的新規定更將阻礙婦女和女童根據國際法做出自己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