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禁止非加拿大居民置業法案」周日(1日)起實施,由2023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法案禁止大部分非加拿大居民或註冊企業在加拿大境內置業,違者可被罰款加幣10,000元及或要求強制拍賣相關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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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為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2021年競選政綱之一,當時杜魯多指出當地房地產的吸引力令之淪為投機者、大企業和海外投資者的投機工具,造成當地房產空置,炒賣猖獗及樓價高企等問題。
法案未有禁止所有外國人在當地置業,持臨時工作簽證的人士,難民或國際留學生等人均獲法案豁免。
除此法案以外,温哥華及多倫多等加拿大主要城巿已實施徵收房地產空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