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等4個部門就規範網絡直播打賞發稿,指網絡直播平台打賞行為失範,令未成年人沉溺其中,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等多項措施。
該份稿件名為《關於規範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文中批評,網絡直播平台主體責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齊、打賞行為失範,導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參與打賞,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帶來很多社會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就此,當局提出多項措施,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平台也不得為未滿16歲的人士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歲的青少年提供網絡主播服務時,應徵得監護人同意。
另外,平台應在《意見》發佈1個月內,取消打賞榜單,並禁止以打賞額度,作為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的唯一標準。
文中又指,有關平台應在每日晚上10時後,將「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保障青少年有充足休息時間。平台亦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並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的投訴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