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甘肅一名19歲少女去年5月未婚產子,在馬桶誕下初生嬰兒後,因害怕被父母責罵,遂聯同閨蜜將嬰兒踩死,她其後因大量失血求助,救護員到場發現嬰兒屍體才揭發事件。女事主早前被判囚4年,其閨蜜則判囚3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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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女事主小寒(化名)打工時結識其男友,交往期間意外懷疑,懷孕期間與男友分手。2023年5月,她在出租房馬桶將嬰兒誕下,未有產子經驗的她致電閨蜜小冰協助。由於害怕父母責罵,遂決定與小冰踩死嬰兒。小寒因產後未能及時就醫,大量出血於是報警求助,醫生趕至現場才揭發事件。
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認為小寒和小冰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並構成共犯關係。在共同犯罪中,小寒為主犯,而小冰受小寒指使,在案中起次要作用,屬於從犯,而且犯罪時未免18歲,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判小寒有期徒刑四年,小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官判刑時指,小寒懷孕後父母均不知情,直至住院後父母才知道真相。法官認為該類案件一般出於對法律常識的缺乏,認為殺害自己的子女,只是一個嬰兒,因此在犯案時無所顧忌,嬰兒雖然剛脫離母體,但只要能夠獨立呼吸,就已具有生命權。
法官續指,為避免此類悲劇,應該要從觀念上改變民眾的傳統認知,也需各方加強法治宣傳力度,同時父母也要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和青春期教育,學校與社會也要加強對孩子的人格培養和性知識普及,減少未婚懷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