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台辦昨日(26日)公佈,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上月被判「煽動分裂國家」罪成,監禁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其5萬元人民幣資產。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批評台灣民進黨當局別有用心炒作案件,「誣蔑抹黑大陸司法體制」,台灣陸委會則稱案件顯示北京的「專制統治本質」,呼籲台灣人前往中國大陸時需保持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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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華昨日於記者會公佈富察案細節,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月17日就案件一審,被告承認「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監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5萬元人民幣資產,他沒有上訴。陳斌華形容案件宣判「依法依規,公開公正」,本來不願公開談論細節,但斥民進黨政府「一再炒作司法個案,誣蔑抹黑大陸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重申當局會「依法保障」當事人及家屬權益。
富察1971年出生於中國遼寧,早年曾加入中國共產黨,後與台灣女子結婚並移居台灣,2009年成立八旗文化出版社。富察2023年3月為完成台灣公民身分申請,前往上海辦理註銷中國大陸戶籍手續,結果被捕,當時國台辦只表示他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未交代細節及控罪。
此前還押2年或可扣減部分刑期
台灣陸委會回應表示掌握案件相關資訊,基於尊重家屬意願不披露細節,但稱案件發生至今已2年,北京當局從未對外或對家屬說明富察所涉案情、證據和司法程序進度,未有保障富察及其家人應有權益。陸委會批評北京試圖以富察案製造寒蟬效應,強調案件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審判。
八旗文化發聲明表示對富察被判監感到非常難過,「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呼籲公眾透過台灣陸委會了解後續發展。由於富察此前已被扣押2年,他部分刑期或可獲扣減,但因外界不知道他此前是被監視居住還是被羈所於看守所,故具體扣減刑期的長度仍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