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緬甸的詐騙集團日漸猖獗,不少港澳台居民都被「賣豬仔」,遭誘拐到當地從事詐騙工作。不過,貴州有3名男子就曾多次偷渡到緬甸,希望加入當地詐騙集團「賺快錢」,結果卻被嫌棄不懂打字、文化低,而未能加入。他們今年初再偷渡到緬甸欲實現「緬甸夢」時,被雲南警方拘捕,其後分別被判囚4至6個月。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4日)公佈3名貴州漢偷渡詳情,指其中1名姓吳被告,在2019年至2020年間,曾4次偷渡到緬甸,希望加入當地詐騙集團工作,但在雲南邊境被詐騙公司以「文化低、不會打字」,「不適合從事詐騙行業」拒收。
第2名姓黃被告,亦曾分別於2019年至2020年期間,2次偷渡至緬甸後再偷渡回國內。2020年8月,他再偷渡到緬甸時,在乘車期間被警方查獲並勸返回國。第3名姓楊男子同年亦多次偷渡至緬甸,但未被警方查獲。
雖然困難重重,但3人從未放棄「緬甸夢」,今年2月,他們約好再次偷渡至當地公司工作,惟途中被雲南警方拘捕並押返中國,3人被指控《偷越國境罪》,姓吳男子被判囚6個月,罰款7,000元人民幣(下同);姓黃被告判囚5個月,姓楊被告判囚4個月,兩人共同罰款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