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航空警察局昨日(11日)宣佈偵破一宗跨境運毒案,涉及一名24歲、任職航空地勤的香港男子,以及一名62歲居港泰籍女子,兩人涉嫌今年4月乘飛機從泰國經台灣返港時,於寄艙行李偷運45.3公斤大麻,市值逾9,000萬新台幣(約2,183萬港元)。當局調查指出,涉案男子表示受朋友邀請「借出行李限額」換取接受招待旅遊,最後淪為運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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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今年4月18日上午,兩名涉案人士乘搭長榮航空BR206號班機從曼谷抵達台北,打算轉機前往香港,二人的寄艙行李通過桃園機場掃描時被發現有異樣,於是要求他們接受進一步檢查。
台灣當局提供片段顯示,海關人員先查驗泰籍女子的白色行李篋,要求檢查行李,女子聲稱沒有行李篋密碼,經一輪交涉後才打開行李篋,關員隨即發現行李篋內滿載大麻,關員當場追問「這是你的嗎」。陳姓男子其後手持黑色行李篋過關,同樣被發現偷運多包大麻。
涉案男子稱受友人欺騙
台灣航空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隊長張驄瀧表示,案件被列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理,移送台灣地檢署偵辦。調查同時指出,陳姓男子屬香港的航空地勤人員,他被捕後表示是獲朋友邀請,「只要釋出行李額度,就能招待他來玩」,最終被陷害。不過當局稱陳姓男子本身任職地勤,認為他應得悉不能為別人攜帶行李。
根據台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大麻被列為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否則亦需處以10年以上監禁,並罰款最高1,500萬元新台幣(約364萬港元);若當局最終只控以「持有第二級毒品」,最高判罰則為監禁2年及罰款最多20萬新台幣(約4.85萬港元)。當局呼籲運送毒品屬於重罪,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