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男生被指去年於新界一間學校內非禮和襲擊一名女生而被控4項罪名,他今日(31日)在屯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5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1,000元等條件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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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於少年法庭進行閉門聆訊,裁判官在控辯雙方同意下,批准傳媒旁聽,但提醒不得披露被告及受害人身份。
涉案男生被控一項企圖非禮、一項非禮和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涉嫌於去年5月或6月在新界一間學校的3樓走廊企圖非禮女童X,以及於同年8月8日在學校7樓梯間非禮X。其兩項襲擊罪則指他於7月或8月某天及8月8日,在地下男廁外和學校附近出口襲擊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