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3家本地免費電視持牌機構,及2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接納有關持牌機構牌照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但要求免費電視及電台除現時規定每周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還須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當局亦要求取消免費電視指定播放節目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規定,並降低電台英語頻道提供英語廣播總時數的比例,由至少8成下調至至少5成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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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結果。針對免費電視指定播放節目方面,通訊局提出要求節目整合為5類,即新聞、時事、兒童、青年人和「其他」節目;持牌機構亦須將每周青年人節目時數增加一倍;兒童節目每周的總廣播時數就減半至14小時;另建議同時包括在牌照中加入賦權條文,授權通訊局可就指定播放節目的規定發出指示;容許持牌機構每日撥出英語綜合頻道整體廣播時間不多於45%播放非指定語言節目,並放寬有關非指定語言廣告的限制。
當局又指,容許兩間電台可偏離投資計劃,但累計總投資額和承諾投資額相差不得多於1成,否則須事先取得通訊局批准。